杨靖宇将军纪念馆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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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来源:原创 2025-12-29 11:15:04 12

    杨靖宇将军纪念馆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

    藏品是国家宝贵的科学、文化财富,是纪念馆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。杨靖宇将军纪念馆应结合自身纪念馆性质、任务及特点的需要,通过各种途径开展藏品征集工作,有目的、有原则、有选择地补充纪念馆藏品,逐步建立纪念馆完整的藏品体系,并将藏品征集工作作为纪念馆长期的基本业务工作持续推进。为了更好地完善本馆的藏品体系,特制定了以下科学合理的藏品收集管理办法。

    一、藏品征集原则

    藏品征集活动应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、本馆文物征集入库管理制度以及博物馆职业道德要求。

    二、藏品入藏标准

    杨靖宇将军纪念馆入藏以关联度、佐证力、完整性为核心,多数为一般文物,珍贵文物仅占少数,核心是真实反映杨靖宇与东北抗联历史。

    (一)核心入藏标准

    关联真实:与杨靖宇本人(生活、战斗、工作)或东北抗联有直接或间接关联,来源与流传清晰可追溯,严禁仿品、臆造品。

    价值导向:优先收直接见证物(如用过的物品、手迹、作战装备);其次重要佐证物(同一时期相关报纸、文件、照片、生活用品等);对研究抗联史、革命精神有补充价值的可适当放宽品相。

    品相与安全:一般文物无严重残缺、无致命病害,可修复且修复后不影响历史信息;珍贵文物需较高完整性;入藏后具备可保管、可展示、可研究的条件。

    合规合法:来源合法(捐赠、收购、代管、复制等),产权清晰,不涉及非法流转、出境禁止文物。

    (二)、重点入藏品类

    杨靖宇个人遗物:生活用品、办公用品、作战装备、手稿、照片、书信等。

    抗联相关实物:武器弹药、通讯工具、旗帜印章、文件刊物、后勤物资等。

    历史文献:报纸、档案、回忆录、口述史料、日军罪证物等。

    辅助展品:能补充历史背景的复制品、模型(须标注,不混入文物账)。

    (三)入藏分级与特殊处理

    珍贵文物:符合《近现代文物定级标准》一/二/三级,需专家鉴定、单独建档并报文物部门备案,从严把控。

    一般文物:占馆藏多数,满足关联与佐证即可,重点看信息完整性而非材质珍稀度。

    特殊情况:对填补馆藏空白、有独特史料价值的,可适当降低品相要求,但需记录残缺情况并制定修复方案。

    三、藏品征集工作流程

      征集计划由我馆3名(含)以上有关专家会议意见,完善征集计划,办理征集手续。

      藏品征集一般情况下必须2人或2人以上进行。征集费用由文物征集部门出具征集意见,提交领导班子讨论决定。征集人员须做好所征藏品的原始记录和原始资料工作,将其与所征藏品一起完整地移交库房,并将文物征集意见提交财务等相关部门。

       藏品征集后开具征集凭证,一式两联,一联交保管部入账,一联给原收藏者。各种凭证每年装订成册,集中保存。

      藏品入库后由保管部门向捐赠人或捐赠单位颁发捐赠证书,并做好捐赠证书颁发记录。收购、拨交文物不发证书。       

    本办法仅为杨靖宇将军纪念馆藏品征集工作所制定,其解释权属杨靖宇将军纪念馆。

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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