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靖宇将军纪念馆藏品征集办法
杨靖宇将军纪念馆藏品征集办法
以关联优先、合法合规、全程可追溯为核心,聚焦杨靖宇与东北抗联史相关实物与文献,兼顾一般文物与珍贵文物,覆盖组织、范围、方式、流程、监督全环节 。
一、组织架构与职责
征集领导小组:馆长任组长,统筹规划、审批重大项目与预算。
征集业务组:负责线索收集、洽谈、接收、初步整理。
鉴定评估组:专家团队,定真伪、年代、价值等级,形成意见。
合规与档案组:审核与流转,负责协议、登记、数字化存档。
二、征集范围
1、杨靖宇个人直接遗物:生活用品、办公用品、作战装备、手稿、书信、照片等。
2、抗联相关实物:武器弹药、旗帜印章、通讯/后勤物资、日军罪证物等。
3、历史文献:报纸、档案、回忆录、口述史料、当时出版物等。
4、辅助展品:复制品、模型(须标注,不入文物账)。
核心标准:与杨靖宇或抗联有直接或间接关联,来源清晰、可追溯。
三、征集方式
捐赠:无偿捐赠,鉴定合格发收藏证书;重要者给奖励与宣传,展陈注明捐赠人。
收购:专家鉴定评估后,按市场与价值协商定价,签订合同,转账支付,严禁现金。
代管:签订协议,所有权归委托人,馆方负责专业保管与合规使用,可约定保密。
复制:对珍贵或不便移交的,经同意后复制,原件归还,复制品加标识,档案留存。
线索奖励:提供有效线索并协助征集成功的,给予适当劳务报酬。
四、核心流程
1、线索收集:多渠道(调研、交流、举报、网络)收集,登记台账,初步评估。
2、鉴定评估:提交专家组,确定真伪、价值、品相,形成书面意见。
3、接收入库:现场清点、拍照、记录现状;登记总账、分类账、出入库账;数字化存档,移交库房。
4、合规备案:珍贵文物单独建档并报文物部门备案。
五、分级处理
珍贵文物:按《近现代文物定级标准》一/二/三级,从严鉴定、单独保管、限制外借。
一般文物:占多数,侧重信息完整性,品相可适当放宽,重点佐证历史。
特殊情况:填补馆藏空白、史料价值独特的,可降低品相要求,同步制定修复方案。
六、法规依据
《文物保护法》、《英雄烈士保护法》、《博物馆条例》、《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》、《近现代文物藏品定级标准(试行)》。
